关于转发《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“湖北精品”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现将《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“湖北精品”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予以转发,请各企业对照《“湖北精品”认定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积极申报符合“湖北精品”申报条件的产品或服务,并填写《“湖北精品”培育申报表》和《“湖北精品”标识使用授权申请自我声明》。“武汉名品”企业(包含2022年武汉名品公示企业)要积极参加申报,并作为优先推荐入库单位。申报单位请于5月29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(含盖章后扫描件及 word 版材料)至区市场监管局审核,审核合格后统一推荐给市市场局。

附件:《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“湖北精品”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》

20230525  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“湖北精品”培育库入库工作的通知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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