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民问询行政区划名称有没有官方英文对照文件民政部答复

针对网民问询的行政区划名称的官方英文对照文件相关问题,民政部区划地名司近日做出了回复。

8月19日,有网民在民政部门户网站留言称,“请问有没有官方出具的行政区划省市区的英文对照文件?”

对此,民政部区划地名司8月23日回复称,“根据《地名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行政区划名称属于地名,其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‘汉语拼音方案’作为统一规范。具体拼写可查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》。”

《地名管理条例》第二条指出,“本条例所称地名,包括:自然地理实体名称,行政区划名称,居民地名称,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、站、港、场等名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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